2008-05-0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内外研究和应用现状

上世纪60年代以前,自然灾害研究主要局限于灾害机理及预测研究,重点调查分析灾害形成条件与活动过程.70年代以后,随着自然灾害破坏损失的急剧增加,促使人类把减灾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在一些发达国家,首先扩宽了灾害研究领域,在继续深入研究灾害机理的同时,开始进行灾害评估工作.
为了推进广泛的国际间协调与合作,联合国在1987年通过决议,确定在20世纪最后十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1991年,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IDNDR)科技委员会提出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灾害预防、减少、减轻和环境保护纲要方案与目标》(PREEMPT),在规划的三项时事中的第一项就是进行灾害评估。提出“各国对自然灾害进行评估,即评价危险性和脆弱性。主要包括:1总体上哪些自然灾害具有危害性;2对每一种灾害威胁的地理分布和发生间隔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价;3估计评价最重要的人口和资源集中点的易灾性。”把自然灾害灾情评估纳入实现减灾目标的重要措施。国际减灾活动得到了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使灾害研究空前发展。
为了推动国际减灾目标的实现,一些国际组织提出了重大自然灾害评估的国际合作计划。如90年代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科技委员会批准“全球地震危险性评估计划(Global Seismic Hazard Assessment Program)”。该计划将推进全球和区域的广泛协调,争取在20世纪结束前对各国地震危险性予以评估,使世界范围的地震研究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我国是世界上记录灾害最悠久、史料最丰富的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特别重视减灾工作,为了有效的防灾、救灾,特别加强灾情调查评估,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早期的灾情研究主要局限于灾害事件现象和破坏损失情况的统计描述。70年代以后,随着灾害对社会经济影响的日益严重和国际灾害研究的迅速发展,我国灾害评估研究开始兴起,并取得蓬勃发展;虽然至今尚没有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但是许多内容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取得的成果不但有力的支持了我国的减灾事业,并且推动了世界灾害研究水平的提高。
我国比较系统深入的灾情评估当属地震灾害。其代表性的工作首先是由原国家地震局先后完成的三代《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及使用规定》。该图在对全国区域地震危险性评估基础上,确定了不同地区一般场地条件下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10%的烈度值,即地震基本烈度。于此同时,原国家地震局震害防御司等先后进行了“中国地震灾害损失预测研究”、“未来地震损失评估方法”等研究。通过这些工作,建立了地震灾害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完善了评估内容,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灾害评估理论和方法。
我国对其他一些灾害也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灾情评估研究。水利、农林、气象等部门和一些专家分别对一些区域性洪水灾害、森林灾害、台风灾害等进行了风险分析或者灾情预测评估,编制了风险图,提出了灾情评估或者风险评估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这些工作还比较浮浅、零散,但是对指导行业减灾,提高灾害保险管理水平发挥了一定作用。
在地质灾害研究领域,灾情评估也开始兴起。70年代前,地质灾害研究主要局限于对灾害分布规律、形成机理、趋势预测等方面的分析,基本依附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和研究工作。70年代以后,地质灾害研究开始突破传统的研究模式,研究理论不断提高,研究内容不断丰富,迅速向新的独立学科发展;伴随这种趋势,灾情评估开始起步。
近年来,在国家支持下,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100多项崩塌(危岩)、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海水入侵等重大地质灾害的专门勘察工作,并对危害严重的链子崖危岩、黄腊石滑坡等开始进行防治。在地质灾害勘察、研究项目中,越来越深入的开展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工作。
在进行专业灾害评估研究和实践的同时,不少专家对自然灾害评估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日益深入的探讨和总结。近十年来,国内还召开了多次关于自然灾害评估的学术会议,对灾害评估的理论、方法、实践结果进行了比较频繁的总结交流。
经过了近20年的发展,我国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对取得了丰富成果,同世界同类研究相比,很多内容居国际领先水平。虽然目前尚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与方法,但已有的工作为今后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所有这些,标志我国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已从萌芽阶段开始进入全面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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